完善并落实相关政策。允许工业软件企业比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和进口关税最高优惠政策,将工业软件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范围。整合力量,由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牵头、链主企业主导,与科研机构和供需企业协同攻关,分类研发重点产业链工业应用软件,加速自主创新和国产化进程。
深化改革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全国政协常委 王 路
目前,我国科研管理体制和考评机制仍存在科研资源配置不聚焦、不合理,科研成果评价排名过度依赖SCI核心期刊发文数量等问题。建议:
遵循科研规律,改革科研管理机制。科学制定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路径,出台针对性举措,解决科技人才评价“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等现象。除国家集中组织的重大战略项目及“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外,对企业牵头的常规科研项目实施“注册备案制”,探索将科研管理方式从“前端立项投入”向“评审结项采购”过渡,对备案的科研项目按阶段进行管理,让科研人员在立项时就能够获得基本研究经费,有进展时能够获得后续资助,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后能够获得超额奖励。
创新评价方式,健全科技评价机制。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等科技成果的不同特点和评价目的,分类制定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引导金融投资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市场估值、经济评价和投资,由垂直、封闭、定期的评价,向横向、开放、动态的模式转变,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评估架构,实现评估过程的独立、透明、公正、可溯。
突出创新贡献,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激励创新的分配导向,及时修订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科研领域国有资产管理政策规定,建立科技创新价值评估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促进重点科研人员薪酬与市场接轨。优化过程管理和长效评估机制,加强信息技术在科技项目立项、中期评审、结题验收和审计等科研管理流程中的使用,逐步扩大“经费包干制”的实施范围。多元化引导人力资本出资制度进入市场,在理念上认可科研经费包含研究者的脑力劳动价值,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本价值评估标准。
加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全国政协常委 胡 刚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对标新形势下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要求,尚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为此建议:
完善平台运行制度机制,筑牢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坚实基础。构建国家主导、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联动的科技创新平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衔接机制,实现数据直报、信息共享、决策联动、攻关协同。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探索实施AB组平台合作竞争机制,实现优势互补、高质量攻关。探索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稳定性支持为主,竞争性支持为辅,社会资本、创投资金等市场化支持为补充的经费投入方式。建立平台长周期分类考核评估机制,将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作为关键指标,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并作为持续支持平台建设的重要依据。
构筑平台人才集聚高地,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人才支撑。建立健全有助于平台科技人员充分发挥创造性的管理体制,加强平台人才梯队建设,合理交叉兼职,避免平台间研发人员简单重复或过度重合,做到平台任务、岗位、人员“三个平衡”。在国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领域,探索以项目制组织平台招引吸纳核心人才和紧缺人才。建立以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人才采取同行学术评价,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注重市场评价,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评价考核周期。
推动平台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以开放合作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牵头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吸引全球顶尖科学家共同参与大科学项目。
民营企业承担科技创新重任正当其时
全国政协常委 谢 茹(代表全国工商联)
民营企业承担科技创新重任正当其时,恰逢其势。建议: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积极发挥民企贴近市场、反应敏锐、机制灵活优势,强化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者作用,围绕产业发展卡点堵点和未来方向,研究提出技术问题清单。支持民企牵头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出台配套政策,总结成功案例。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民营整机企业提出关键核心零部件替代或创新需求,并向上下游企业发布。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积极投身微创新,积少成多实现质的突破。加快完善创新型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和标准,必要时可制定临时性办法,让新产品尽快商业化。
围绕项目成果完善管理机制。丰富科技创新项目类别,突出关键技术创新项目,协调布局近期与中长期项目,给民企更稳定预期。借鉴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支持中小企业的做法,在各类科技项目、科研基金中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强化科技创新结果导向,为民企创新松绑减负,适度放松民企项目使用资金审计管理,建立创新项目容错免责机制。
围绕企业需求构建创新生态。拓宽民企创新空间,最大限度取消企业资质类、项目类等审批事项,以及部门互为前置的认可程序和条件。优化面向民企的科技金融服务,形成创业投资、银行信贷、上市融资等多方式全周期支持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带动社会风险资金关注民企,投早、投小、投长、投硬科技。
唱响基础研究“合奏曲”
全国政协常委 陈星莺(代表民革中央)
近期,我们通过开展“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调研,发现开展基础研究的各类主体中,一些专精特新企业具有独特优势、能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调研,我们认为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存在以下问题:企业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对企业缺乏有效引导措施;企业争取资源能力相对匮乏。为此,建议:
鼓励多元投入,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的投入规模。加快建立和完善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以明确企业在基础研究领域不可或缺的地位为抓手,积极创新投入模式、畅通投入渠道,逐步提升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占比。探索公私合作研发、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导企业对关系国家战略、产业发展前沿与公益性领域的基础研究前瞻性部署,参与研究、提出建议。明确将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占比纳入国企科创考核指标体系,发挥国企示范效用。
强化政策落地,激发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内生动力。对从事关键领域基础研究的企业,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推动相关税收抵免等。试点成立科技银行,实施企业基础研究融资专项扶持计划。
夯实资源保障,构筑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外部支撑。健全企业“出题”、高校和科研机构“解题”的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完善企业科研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建立科学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平台,推动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和重大科研装备向企业无障碍开放。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踏实开展基础研究“撑腰”“护航”。
加强大科学装置建设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 刘 艳(代表台盟中央)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既是探索未知的超级工具,也是推动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利器。目前,我国大科学装置建设和运行存在如下问题:出资来源单一,投入规模仍不足;各地存在同质化竞争,规划统筹需优化;部分设施开放共享度不足,产业用户参与少。为此,建议完善大科学装置建设与运行机制,提升产业支撑力,加强基础研究,助力创新驱动。
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加大投资力度,形成多方参与投资及运行的模式。要树立大科学装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在装置申报论证阶段明晰各方权责,充分考虑大科学装置全周期运行、升级改造所需资金。积极吸引产业用户和社会资本出资参与设施建设,既有助于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又能加快仪器设施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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