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具体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整体建设方案审核等工作,推进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将高校学生宿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加快补齐本地区高校学生宿舍短板。
(十三)加强部门协同。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地方财政综合运用中央对地方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教育部门要制定高校学生宿舍建设导则,加强学生宿舍建设指导和项目储备,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按期调度进展情况。自然资源部门要将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加大土地保障力度,依法依规办理涉及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放贷款支持高校学生宿舍建设。
(十四)严防高校债务风险。加强高校债务风险动态监控,指导高校科学规范借贷用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按期还贷,避免过度举债建设,严防债务风险。指导高校统筹考虑现有财务状况、项目收益、资金筹措和还款来源,稳妥把握配套设施建设节奏,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
(十五)强化抗震安全。对新建高校学生宿舍建筑要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严格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高校学生宿舍建筑要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烈度的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对拟改造利用作为高校学生宿舍建筑的存量用房,要首先进行抗震等安全性鉴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改造和施工,确保结构安全。
(十六)加强督查落实。各地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地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自 然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