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五)劳动合同藏“猫腻”
达成用工意向后,有的用人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劳动者一份合同文本留存,有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缺少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具体信息。如出现上述情况,劳动者到岗工作后合法权益缺少保障。
防范提示:劳动者在入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尤其要核实清楚涉及个人权益的重点条款,这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对于非全日制工作,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应注意留存当初做出约定时的有关证据。如因故未能签订合同、订立协议发生纠纷,可及时寻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帮助,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漫画图表绘制:赵乃育)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