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技创新和教育
双方强调科技创新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赞赏双边科技创新领域合作成果,支持每年举办“中意创新合作周”,两国科技部长通过“中意创新合作周”进行年度定期会晤。
双方一致认为应进一步加强中意科技合作联委会的机制作用,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加强联合研究合作,同时重视实施能源环境、极地研究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高级联合培训项目。
科研。双方愿继续为教育和科研人员往来提供便利条件,推动两国大学和科研机构参与的高层次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项目诞生新成果,继续落实中国科技部与意外交与国际合作部的科技合作执行计划、以及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意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关于中意获资助项目的联合声明。双方愿继续推进中意先进制造、绿色航空技术等共同关心领域合作。
双方愿加强极地合作,特别是在南极罗斯海地区开展合作。意方在该地区设有“马里奥·祖切利”科考站,中方在该地区建有秦岭站。
双方愿在海洋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领域加强双、多边合作。
空间合作。双方认识到中意航天领域合作及其对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小行星防御和空间碎片治理等全球性挑战的重要意义,一致认同在中国国家航天局与意大利空间局现有合作基础上做好应对的重要性。双方认可将于2024年底发射的电磁监测卫星02星有关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天问二号小行星探测任务合作的重要意义。
教育和学术。双方同意继续加强教育和高等教育、大学、艺术、音乐教育领域交流与合作,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意大利共和国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关于开展教育合作的执行计划(2024-2027年)》表示满意。双方愿就设立中意教育部长定期磋商机制开展商谈,支持两国高校在华举办首届中意大学校长论坛,加强两国高校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办学以及联合科研等合作;同意开展中意教育专家定期磋商;支持进一步扩大学生学者互派规模,继续推动在意中文教学和在华意大利语教学,探讨未来将意大利语纳入中国考试的可能性。双方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合作,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
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双方重申在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方面加强合作的意愿,认可两国各自富有雄心的目标和业已采取的重要切实举措。
双方对迪拜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COP28)进行首次“全球盘点”表示赞赏,重申《巴黎协定》将全球温升幅度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2℃以内,并力争不超过工业化前水平1.5℃的温控目标,认可有关目标将显著降低气候变化的风险和影响,同时强调采取紧急行动和提供支持以确保1.5℃目标可及的重要性。为此,两国愿共同努力为实现能源转型,逐步远离化石燃料的全球目标作出贡献,特别重视在2030年前努力将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增加两倍,将全球能源效率的年均提高率翻一番。
双方同意推动在环保政策、清洁能源原材料和技术、能源效率、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愿共同推动中意环保、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与可持续发展培训,重点关注青年一代。
双方认同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而继续采取行动的必要性,愿在相关领域开展合作。
五、医疗卫生合作
双方愿推动两国医学科研机构和卫生专业机构间建立联系,加强在(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预防、治疗及康复、卫生人才培养、医院管理、数字健康及远程医疗、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初级卫生保健与全科医学、老龄健康等方面的人员交流与务实合作。
双方愿在《中意卫生领域合作2024-2026年度执行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意大利共和国卫生部、药品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加强合作,愿进一步加强双方药品监管合作。
双方支持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在保障全球卫生健康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愿共同推动加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
六、文化和学术关系、人文交流、文化遗产、打击犯罪和灾害管理合作
文化合作。双方一致认同加强文化机构间合作对促进文明互鉴和发展当代创意合作的重要作用。在中意文明交流对话的伟大推动者马可·波罗逝世700周年之际,双方重申愿持续发挥2022年中意文化和旅游年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两国文化关系。双方同意共同加强两国博物馆、考古遗址、档案馆、歌剧院和交响乐团间合作,发展两国艺术学院和音乐学院间友好关系。
鉴此,双方同意尽快签署两国政府间新一轮文化合作执行计划,包括出版领域合作。中意还将合作举办纪念马可·波罗及其在双边关系史上作用的文化活动。
双方将继续支持中意文化合作机制作为两国文化和旅游机构间对话合作的重要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双方认识到电影视听合作的重要性,将帮助对方电影视听作品在本国传播,推动艺术家和业内人士相互参加电影节,促进电影视听行业间合作。双方同意加速商签关于合作摄制影片的协议。
文化遗产保护。中意同意继续加强两国博物馆、考古机构、遗产地等文博单位间合作,鼓励开展打击文物走私和文物追索返还、文物保护修复、联合考古、文物展览等领域合作。
双方愿通过分享技术创新领域经验等方式推动在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保存领域合作。
双方同意在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和应用研究领域开展合作,便利信息和经验交流,并就共同关心的议题组织有关会议。
世界遗产地结好。双方对全面落实中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地结对项目的重要性表示赞同,愿积极推进北京颐和园和意大利蒂沃利哈德良别墅及埃斯特别墅、苏州古典园林和威尼斯及其潟湖等两国世界遗产地结好工作。
旅游。双方重申旅游业对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促进疫后经济复苏的重要性,同意通过举办旅游推介活动,加强旅游机构和行业间合作,推动两国游客往来高质量、可持续增长,并愿在各自法律框架下,继续致力于优化签证审发程序。
为推动振兴旅游产业,双方致力于进一步推动两国空运企业开设直飞航班,增加两国直航目的地。
驾照。双方确认继续推进驾照互认协议谈判的共同意愿。
体育。中方支持意方举办米兰-科尔蒂纳丹佩佐2026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双方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体育合作。在此背景下,鼓励两国体育部门和体育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冬奥备战参赛开展合作。
打击有组织犯罪。双方愿进一步加强在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经济金融犯罪、非法移民和跨国有组织犯罪领域交流与合作。
灾害管理合作。双方愿在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提高灾害管理能力。
七、中意政府委员会
双方重申中意政府委员会及其他双边合作和协调机制工作的重要性,以实现本行动计划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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