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加强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创新。《意见》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完善制度政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党中央集中领导下,完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金融监管等部门齐心协力,各部门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关键政策机制突破创新,促进资金、土地等各类要素资源按市场规律和国家发展需求优化配置,为城市更新高效高质实施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三,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探索可持续城市更新的模式创新。《意见》要求“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应充分调动政府、企业、产权人、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协商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强化“人地物、责权利”等对应,平衡多元利益诉求,支持多领域专业力量和服务机构参与更新,实现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如苏州十全街综合更新项目,通过举办社情民意日活动、居民商户座谈会等形式让市民全过程参与更新决策,并鼓励店家自主设计店面、自发改造,凝聚多方合力,实现共赢共享。
总之,我国新时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保障民生、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提升治理、助力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应抓住《意见》印发契机,凝聚各方力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描绘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篇章。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05.19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住房城乡建设部原总经济师 杨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