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指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的作用,支持低效楼宇、既有商业设施、老旧商业街区等物业项目的更新改造。
除了银行信贷外,总局也注重发挥不同金融工具的独特优势,鼓励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物权投资等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指导金融机构深入理解城市更新行动的内在逻辑,准确把握新特点新要求,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丰富多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
指导金融机构对照城市更新行动的具体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流程、业务系统和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把金融资源用在刀刃上,做好与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有效衔接。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按照统一部署,金融监管总局也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条件标准,满足城市更新行动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任务,对于提升安全韧性、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请问在这方面已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考虑?谢谢。
秦海翔: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城市的基础设施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十四五”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的政策举措,系统化实施城市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在提升安全韧性方面,我们大力实施老化管道的更新改造,建设城市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目前,已累计建设改造各类市政管网50万公里,消除城市的易涝积水点4800个,同时有超过一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配套加装物联智能感知的设备,来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我们加快建设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管网补短板,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十四五”以来,我国建成城市道路有56.4万公里,轨道交通里程1.1万公里,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和绿色低碳发展,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要求,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任务落实落细。一是继续抓好“里子”工程,持续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污水、排水、供热等地下管网的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二是持续提升城市的安全韧性,实施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推进城镇燃气的安全整治,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城市市政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动态预警、有效处置,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提升基础设施的智慧化水平,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运维的长效管理制度,探索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新模式,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城市更新行动是现阶段稳投资、促消费的一个重要抓手,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如何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谢谢。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 赵成峰: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4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空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有利于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又有利于释放巨大内需潜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近年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统筹相关渠道资金,积极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主要通过四个渠道予以支持。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十四五”以来,已累计安排超过4700亿元,支持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2023年增发国债。共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400亿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三是超长期特别国债。2024年以来,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纳入“两重”建设支持范围,已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超过2900亿元。四是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厂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职责分工,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继续统筹用好相关渠道投资,进一步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围绕创新投融资模式、健全运营维护体制,完善价格收费机制等方面,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软建设”。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实施。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优先实施涉及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的城市地下管网安全提升、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市政设施安全改造等基础类工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完善等提升类工程。指导城市政府科学合理谋划城市更新具体项目。
二是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等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时,在“两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中,将继续对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此外,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城市更新项目投资额较大,单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要围绕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属性较强的,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于回报水平适中、社会资本具有投资意愿的领域,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作用。引导支持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银行信贷资金更好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充分挖掘项目价值,探索创新城市更新模式,对投融资模式创新性强、有较好示范性的项目,中央投资将优先予以支持。
谢谢。
闪电新闻记者:
请问在激活存量空间方面,自然资源部有哪些具体措施,解决地方在推进城市更新时的用地问题?谢谢。
张兵:
谢谢您的提问。自然资源部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近年来,我们围绕部门职责,针对城市更新里面常见的用地问题,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融合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有效保障了城市更新行动。过去不到两年时间,我部连续发布了4份规划政策指引,都是围绕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在这些政策中有三个政策价值取向,第一条是坚持民生公益,第二条是促进节约集约,第三条是充分尊重权益。基于这三个价值取向,优化核定容积率、鼓励用地功能转换兼容、推动空间复合利用、细化年限税费地价计收规则、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五个方面发布了一系列的指引,指导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为地方指明完善政策的方向,留下探索空间。下面,我重点从规划提升资源资产价值、零星用地整合、容积率奖励和土地复合利用等四个方面向大家报告。
在规划提升资产价值政策方面。规划政策指引要求各地在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充分适应存量时代的城市发展需要,明确有利于城市更新的政策传导路径。鼓励地方构建以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定目标定重点、专项规划建路径建机制、详细规划控指标定功能的三级规划传导机制,努力提升城市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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