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推动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全面落地应用,加强对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质效、科研创新产出、服务贡献能力的绩效评估,营造开放包容、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有序推进中考改革,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均衡派位、登记入学等招生试点,推动高中阶段多元录取。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或考核内容体系,优化职教高考内容和形式。稳步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完善高校学生学业评价办法,加强科学精神、创新能力等评价,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机制。促进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在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工作中突出教书育人实效考察。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加大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力度,形成健康学术生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智技术赋能教育评价改革,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推进教育数智化变革
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开展“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推动教育理念、培养模式、考试考核、科研范式和治理机制深层次变革。建强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提升学校数字化基础能力,开展新型教学模式研究。建设国家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中试基地,构建开源创新生态。加强数字中文建设。推进新型国家语料库建设和应用。实施国家关键领域语言科技赋能计划。深化数据赋能教育治理,提升教育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数字教育标准规范体系,强化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安全监管。

(六)完善教育战略性投入机制和法治保障
研究建立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教育经费分配新机制,优化“两个只增不减”考核方式,强化省级统筹,落实财政支出责任,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高于4%。完善各级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优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完善高等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引导规范社会力量投入和捐赠教育。强化经费监管和绩效评价。聚焦教育强国建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分层分类、滚动实施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推动教育法典研究编纂,修订教师法等法律,健全教材管理、校外培训管理等法规制度。推动地方围绕学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等加强教育立法,强化协同治理,探索建立学校尽职免责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教育领域大安全工作体系。完善校园安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
五、强化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在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强化省级统筹,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合力推进、鼓励创新的规划实施机制。教育部要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健全教育强国建设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构建规划监测评估体系,有力有效推进规划实施。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