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体育总局 中央文明办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民(宗)委(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团委、妇联:
体育是乡村发展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体育发展成效显著,但与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的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体育在乡村发展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为推动乡村体育高质量发展,建立乡村体育发展新格局,更好地发挥体育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按照中央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体育在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体育助力乡村建设,让农村更繁荣。优化乡村体育发展布局,充分发挥体育对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重要作用,推动乡村体育大发展、农村更繁荣。
——以体育赋能农业发展,让农业更兴旺。创新乡村体育新业态新模式,拓展“体育+文旅+农业”,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发展。
——以体育促进农民健康,让农民更幸福。加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以体育丰富乡村文化,让乡风更文明。推动乡村体育活动开展,弘扬优秀农耕文化,提升农民文明素养,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体育助力乡村振兴政策举措和工作机制,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建形成一批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案例,体育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现。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乡村全面建立,乡村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运动促进健康作用凸显,乡村体育产业发展更有活力,乡村体育文化更加繁荣。
二、加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四)促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布局。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坚持县域统筹,推动以城带村、城乡互促,不断优化城乡全民健身功能布局,完善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与乡村人口总量、结构和流动趋势相衔接。巩固拓展体育扶贫成果,改善乡村健身环境。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扶持力度。通过引进体育赛事、援建体育设施、科学健身进乡村等方式持续增加乡村普惠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巩固拓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成果,推进新时代乡村体育“四有”惠民工程建设,即乡村有健身场地、有健身组织、有赛事活动、有健身指导。推进政府购买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五)建设完善乡村全民健身设施。实施乡村公共健身设施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健身设施,加强乡村特别是脱贫地区乡村公共健身设施和器材维护更新升级工作,支持沿边地区有条件的乡村提升公共健身设施质量,推动农村提升村容村貌、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推动制定乡村公共健身场地和器材配置标准,按标准补齐乡(镇)、行政村(社区)健身场地和器材配置短板,建设完善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场地设施。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企事业单位开展送体下乡活动、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行动,向农村捐赠体育器材、体育用品。积极推进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将乡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补齐乡村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不足短板。推动有条件的乡村学校体育场地向村民开放。
专栏1 乡村公共健身设施提升专项行动
加强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加快解决乡村公共健身设施存在的短板问题,补齐乡镇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加强对村级公共健身设施、器材维护更新的保障力度。
以县城为重点,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等公共健身设施,推动解决青少年游泳等场地设施不足问题。积极推进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逐步将乡村体育指导站、乡村各类公共健身设施纳入电子地图和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各类公共健身设施的管理服务水平。
(六)拓宽全民健身科学化传播渠道。科学引领乡村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支持在高校、科研院所成立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研究机构,围绕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专项研究和推广应用。编制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亿万农民健身活动”系列丛书,编写出版乡村体育指导、健身器材使用、体育旅游、自驾、户外露营等手册和影像资料,为乡村体育提供科学指导。发挥各级农民体育协会、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资源优势,开设体育助力乡村振兴专题专栏。加强乡村体育科普工作,丰富乡村公共宣传栏、村广播等传播载体中的体育内容,宣传健身科普知识,开展贴近群众、形式多样的运动促进健康宣讲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乡村群众的体育科学文化素养。
(七)深入开展运动促进健康行动。广泛开展“体育进乡村,运动促健康”科普活动和“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提升农民体育健康素养。加强乡村医生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体卫融合技能培训。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乡村覆盖延伸,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实施运动健康中心建设工程,以改扩建为主要方式建立一批运动健康中心,推动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优化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研究完善适合农民的运动项目库、健身指导方案和健身活动指南。充分发挥体育的健康促进作用,促进乡村学龄儿童和老年人身心健康。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方式和方法,发挥运动在老年人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发布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
专栏2 运动健康中心建设专项行动
在农村地区以县城为重点试点建设运动健康中心,为各类人群提供运动监测、健身指导、运动康复、慢病运动干预、运动营养和科普等服务,形成一批可在乡村复制推广的经验与典型,为运动健康中心推广奠定基础。
以试点成果为基础,与乡村体育“四有”惠民工程相结合,推动运动健康中心逐步向乡镇延伸。
运动健康中心可利用体育场馆、健身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养老、商业和老旧厂房等设施,采用改建或功能升级等方式因地制宜地建设,提高适老化程度。鼓励高校、社区、医院、企业、社会团体参与。
三、大力发展乡村体育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八)深化体旅农商融合发展。引导支持各地依托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登山、骑行、水上运动、航空运动、露营、汽车越野等乡村特色户外运动产业。推动体育与农业、商业、旅游、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产业深度融合,带动村民就业创收,为乡村经济赋能。鼓励各地推出一批与农特产品产地、销售点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串联的汽车运动自驾、骑行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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