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事中审查”,是指事中聚焦审查服务,提升审查质量效率。我们修订出台《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业务系统,明确简易案件“双二十”内部工作要求,即从企业申报到正式受理原则上不能超过20天,从正式受理到审结原则上不能超过20天,超过的话系统将予以提醒,经办人员也要解释说明,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加清晰、稳定的监管预期。2023年我们从受理到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平均审查时间约为25.7天,其中简易案件为17.7天,在主要反垄断司法辖区中效率是处在前列的。2022年8月1日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在平台经济领域我们已依法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29件,没有附条件或者禁止的案件。 所谓“事后追责”,是指事后聚焦执法威慑,强化责任追究。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及《未达申报标准但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处理工作规则》,对新《反垄断法》施行后新增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以及未达申报标准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等“掐尖式”并购行为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制度威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我们始终认为,“竞争政策就是发展政策”,反垄断监管的目的是督促企业依法做大做强、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秉承包容审慎监管态度,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服务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红星新闻记者: 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请问总局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有哪些进展?下一步在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蒲淳: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下面请我的同事任端平同志回答。 任端平(徐想 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 任端平: 谢谢您的提问。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务院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建立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部署要求,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三场个体工商户座谈会,与个体工商户代表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情况、问题和建议。健全问题转办督办机制,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持续完善帮扶政策措施。 二是开展服务月活动,会同13个部门构建多元帮扶机制,于2023年7月开展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共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2.92万场、走访个体工商户429.63万户,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17.46万件。 三是推进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在12个省份试点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和“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认定机制和培育措施。 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向好,活跃度和营收水平实现“双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同比增长11.4%。作为产业链和消费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个体工商户的稳定发展守住了街头巷尾的人间烟火气,维持了亿万家庭的生计,显示出我国经济的强大活力和韧性。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在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指导各地完善分型分类标准,建成全国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名录”,发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出台更为精准的政策措施,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 二是充分发挥“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作用。“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目前已经初步建成,正在不断丰富内容、拓展服务资源。我们将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有针对性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服务。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完善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解决难点问题,继续开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加大对优秀个体工商户的激励和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活跃度监测,通过这些举措更好支撑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食品安全是重大基本民生问题,我们想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又有什么样的计划?谢谢。 蒲淳: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化解风险,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一是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企业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建立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现问题发生后能够真正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制度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出台食品安全配套规章16部,发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87项、快检方法49项,为依法监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 三是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特殊食品注册管理流程,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严把准入关口;全面实行风险分级监管,配套制定监督检查要点表,加密高风险食品及企业的检查频次,指导地方加大抽检监察力度。2023年全系统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3.49万批次,不合格率2.72%,较去年下降0.14%。 四是宽严相济惩处违法行为。在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基础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3.45万件,其中免于处罚的案件3.35万件,案均罚款金额0.49万元,呈现下降趋势,这既反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力效果,也是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这一结果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会商、重大事故和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提问(刘健 摄)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请介绍一下总局在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方面的工作情况?谢谢。 蒲淳: 这个问题请质量发展局的刘三江先生回答。 刘三江(徐想 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 刘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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