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和良好氛围。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规范招聘(录)工作,按照岗位需求合理确定学历层次等招聘(录)条件。维护合法就业权益,纠正和消除就业歧视。各类招聘(录)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设置与岗位需求无关的限制性条件。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打击招聘欺诈、泄露隐私等涉就业违法犯罪活动。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宣传解读促就业政策措施,推广经验做法。
(二十)强化组织实施。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重点任务,具体工作由教育部牵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离校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校强化组织协调,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相关部门和院系具体落实,增强工作合力。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