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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时代篇章——“十四五”时期我国劳动关系迈出新步伐

来源:人社部 | 作者:中标达标企业网 | 发布时间: 2025-10-21 | 103 次浏览 |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宝贵经验之一。“十四五”时期,全国人社部门以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用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用务实举措守护劳动者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民生根基,奏响了新时代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强劲乐章。

制度创新筑根基

多元保障暖民心

“十四五”期间,我国劳动关系工作以“强机制、优服务、护权益”为核心,从区域试点突破到重点群体保障,从制度框架完善到服务模式创新,构建起覆盖更广、更具温度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

“有了劳务派遣合规用工的这份‘指引’,我们不仅能在本省区域内拓展业务,而且对于我们公司下一步走出河北,拓展北京和天津的业务有很大帮助。”

2024年2月3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人社厅(局)联合印发《京津冀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后,河北省某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王磊感慨地说。

管中窥豹,这份给劳务派遣公司带来利好的《指引》文件,是“十四五”时期我国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深入推进的一个缩影。

2023年起,人社部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启动试点,聚焦产业链协同、平台用工规范、共同富裕、数字人社建设等核心任务,推动劳动关系治理从“单点突破”向“区域协同”升级。

协同的成果令人期待:京津冀联合出台上述《指引》,从用工单位责任、纠纷处理等4个维度明确22项要点,统一区域劳务派遣市场规则;川渝两地签署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协同发展协议,川渝人社部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联合开展川渝地区企业薪酬调查,实现川渝最低工资标准协同调整……区域试点的“先行效应”逐步显现,为全国劳动关系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人社部部长王晓萍在9月26日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业态不断涌现,劳动者就业方式更加多元。人社部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监察执法等机制,创新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导意见和相关指引指南。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提速、织密劳动者劳动权益“防护网”的关键期。

“连续接单4小时,平台会自动提醒休息30分钟,这个举措能让更多外卖员可以稍微放缓一下工作节奏。”厦门市网约配送员赵梓欣的工作体验,是“十四五”时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坚实落地的一个生动注脚。针对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用工新问题,人社部在“十四五”期间牵头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配套印发休息报酬、劳动规则公示、权益维护服务等3项指引,从制度层面明确平台企业责任。

在职业伤害保障领域,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于2022年7月1日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市启动,涵盖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等7家平台企业。

2025年试点扩围至17个省份,新增滴滴出行、顺丰同城等平台企业。苏州工业园区外卖骑手陈小哥在送餐时遭遇事故,作为园区首例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案件,园区很快就完成了调查确认,陈小哥及时获得了职业伤害保险的赔付,成为政策惠及的典型案例。截至2025年三季度,全国已有2000余万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制度“兜底”作用显著增强。

“十四五”时期,人社部开展第一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命名350家“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50个示范工业园区,组织“创建神州行,和谐传心声”巡回演讲,网络直播观看超800万人次,在全社会营造“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

2023年,人社部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将创建范围从企业拓展至产业链、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推动创建工作与企业发展、职工权益深度融合。

此外,在队伍建设方面,“十四五”期间,全国各地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今年9月份在河南郑州举行的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上,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首次作为竞赛项目亮相大赛赛场,来自全国32个地区的32位参赛选手在用工诊断、文书处理、沟通协商、纠纷调处、竞技竞速等方面进行比拼,并决出金银铜奖和优胜奖。

智慧赋能提质效

源头化解筑防线

“原本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没想到在一站式调解中心,7天就和公司达成和解,拿到了6.3万元赔偿金。”银川建筑工人潘涛的经历,是“十四五”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质增效”的生动写照。

五年来,人社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抓前端、治未病”为导向,通过机制创新、智慧赋能、裁审衔接,构建起“多元化解、高效便捷”的争议处理体系,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五年间,相关部门牢牢抓住“一站式调解全覆盖”这个“牛鼻子”,破解劳动者维权难的问题。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多头跑、维权慢”的问题,2024年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集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司法确认于一体的一站式调解平台。浙江宁波首南街道一站式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累计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纠纷63起,追回劳动报酬近200万元;重庆九龙坡区依托线上调解室,成功化解平台主播周某与平台企业的报酬争议,通过“线上沟通、远程签署协议”,为当事人节省往返成本超万元。

截至2025年三季度,全国已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3000余家,累计调解纠纷3万余件。同时,人社部持续开展“打造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五年来培育选树348家金牌调解组织,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上海虹口区科创企业调解工作室等典型,通过“专业团队+定制服务”,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精准调解服务,成为基层纠纷化解的“主力军”。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智慧仲裁升级迭代,仲裁员体会到科技赋能提高工作效率带来的获得感。

“开庭时语音能实时转写成笔录,证据展示在大屏幕上一目了然,原本需要两三个小时的庭审,现在1小时就能结束。”黑龙江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姜雪竹介绍的“智慧庭审系统”,是“十四五”时期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之一。各地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仲裁工作从“线下办”向“线上办”“智能办”转型。

黑龙江研发“智能裁决辅助系统”,针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常见争议类型,梳理裁决逻辑模板,自动生成裁决书初稿,办案效率得到提升;厦门中院和厦门市仲裁院依托厦门法院开发的厦门市诉非联动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交换,打破信息壁垒,在全省率先建成的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具备信息交互实时性、裁审信息完整性、数据对比精准性三大特点……

“十四五”期间,人社部相关部门提高“互联网+调解”信息化水平。持续推广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深化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组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五年间,我国流动仲裁庭建设持续推进,各地按照国家标准设立流动庭、派出庭,深入建筑工地、工业园区开展“上门办案”。宁夏银川西夏区人社局在工地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为农民工提供“快立、快调、快审”服务,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从45天缩短至30天;山东滨州组织“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小分队”,对接3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用工指导、纠纷预防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十四五”期间,人社部强化裁审衔接深化协同,统一标准护公平。

“以前仲裁和法院对‘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不一样,现在有了典型案例指导,办案更有底气了。”这是记者在采访中众多基层办案的仲裁员的一致感受。这种变化来源于“十四五”时期我国调解仲裁工作裁审衔接机制的不断完善。2022年,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规范调解协议审查、终局裁决等程序衔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解决“类案不同裁”问题。此外,两部门还建立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围绕新就业形态、超时加班、工伤赔偿、竞业限制等热点问题,发布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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