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地域建成环境风貌的审视
中国的大城小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种矛盾现象:一方面希望它快速“生长”,一方面又希望它“营造”某种文化氛围,但其背后都是一种悖逆发展规律的表现,不是生命有机体的本质变化。下面从“营造”与“生长”关系,谈谈对建成环境作为有机生命系统的粗浅认识。
首先要认识到,建成环境不应是建筑师或其他意志的纪念碑,也不应是市场资本随意涂抹的画布。它应当像一棵树——有深深扎入地域土壤的根,有顺应自然节律的分枝,有随时间推移逐渐形成的年轮,短时的人为“营造”需要长时间尺度的“生长”基础。这种“营造与生长相结合”的理念,应当成为当代城乡建设的核心哲学。
“营造”与“生长”的关系
“营造”是自觉且有意识的设计与建造活动,体现了人类的理性与技术能力。而“生长”则是自发的、渐进的过程,体现了环境系统自身的规律与智慧。二者的关系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而是互补共生的统一。
营造需要尊重生长。好的“营造”不是强行植入不属于场地的外来模式,而是在理解地方“生长逻辑”基础上顺势而为。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研究地域的气候条件、建造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记忆,寻找那些历经时间检验仍然有效的“地方性知识”。
生长需要适度引导。纯粹的自发生长可能导致混乱与失序,特别是在快速城镇化背景下。恰当“营造”能够为生长提供结构性框架,既保持灵活性又维持必要的秩序。
“营造”与“生长”相结合的原则
根植性原则。建成环境必须深深植根于地方土壤——不仅是物理的土壤,更是文化的土壤。草原蒙古包的最简材料和形态回应游牧生活,福建土楼的向心布局回应家族聚居与防御需求,都是根植性原则的体现。现代建设不应抛弃这些智慧,而应以新技术、新材料重新诠释。
时序性原则。优秀的环境风貌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时间的沉淀与叠加。应区分不同层次的时间性:建筑本身应允许功能转换与空间调整,街区应有填充与更新的弹性,城市则应有容纳生长与变迁的宏观结构。那种追求“最终完成态”的设计思维,往往扼杀了环境自我更新的能力。
参与性原则。真正的生长源于使用者的日常实践。居民不是建成环境的被动接受者,而应是主动塑造者。从设计阶段的公众参与到使用过程中的自主调整,多层次参与机制能够使环境更好地回应当地需求,形成真正有生命力的场所。
适应性原则。面对气候变化、技术革新和社会转型等不确定因素,建成环境必须具备适应能力。这就要求我们要在设计中融入冗余度、可逆性和灵活性,使建筑与空间能够随需求变化而调整,减少大拆大建的资源浪费。
相应的策略可以是:建立“城市—街区—建筑”三级调控机制,如,城市层面确定结构性框架与核心保护区,街区层面制定类型学引导与界面控制,建筑层面则鼓励在规则内的多样性创造。这种“框架内的自由”既保证了整体协调,又为自下而上的创新留出空间。发展地域材料与技术的现代表达:深入挖掘地方材料与工艺,不以怀旧方式简单复制,而是探索其当代可能性。例如,传统蒙古包木构的数字化设计与预制装配结合,既延续文化基因又提高建造效率。这种“传统的现代转译”是连接“营造”与“生长”的关键技术路径。设计“未完成”的开放系统,为后续使用者的创造性参与创造条件。可以借鉴传统聚落中的“基底—附着”关系,提供高质量、耐久的支撑体,允许填充体根据需求变化灵活调整。
实施路径与政策建议
改革规划管理制度:当前刚性规划管控往往抑制了环境的自然生长。建议推广“弹性规划”理念,在控制关键要素(如公共空间网络、历史遗存、生态廊道)的同时,允许其他部分适度调整。探索“规则导向”取代“蓝图导向”的管理模式。
搭建“专家—居民—管理者”多层次协作平台,将地方知识系统纳入设计决策过程。特别是重视原住户、老匠人、长期居民的经验智慧,他们的“身体记忆”往往包含着教科书以外的宝贵知识。
培育渐进式更新的实践模式。改变“大拆大建”的粗放模式,倡导“针灸式”微更新:通过关键节点的小规模介入激活整个区域。这种模式投资少、见效快、社会扰动小,且能保持环境演进的历史连续性。
探索适应建筑灵活使用的产权制度,为空间混合使用、功能转换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发展社区自主治理机制,使居民能够在日常维护与渐进更新中发挥主体作用。
走向有根的现代性
营造与生长相结合的本质,是寻求一种“有根的现代性”——既能拥抱技术进步与时代变革,又能保持与地方土壤的深层连接。这不是怀旧式的回归传统,而是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技术与人文、全球与地方、理性与感性的辩证统一。当我们重新学会在时间中建造,谦逊地将自己视为环境生长过程的参与者而非主宰者,一种真正健康、有生命力的地域风貌将会自然浮现。这样的环境不仅美,更重要的是,它属于那里的人们,记录着他们的故事,承载着他们的记忆,并开放地向未来生长。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3.16 中国工程院院士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张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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