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部署,牢牢把握“加快养老科技和信息化发展应用”的战略方向,积极响应国家在养老服务领域布局重大科技项目的决策部署,体系化推进科技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实践,切实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转化落地,并推动应用示范。现组织开展养老科技服务实践与创新案例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为系统整合养老科技服务行业创新成果,强化问题导向与需求牵引,本次案例征集工作重点围绕以下方向:
(一)失能老年人照护支持;
(二)失智老年人照护支持;
(三)情感陪护与心理支持;
(四)健康管理与康复促进;
(五)智慧环境与生活辅助;
(六)养老服务机器人应用;
(七)养老科技系统集成和综合解决方案。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提供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基础上,可以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单位包括科技企业、康复辅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单位须实际参与解决方案的研发或落地实施。
(二)案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围绕“核心痛点—解决方案—效果与局限性”等部分展开,表述清晰、数据真实,案例反映的相关措施应已落地实施且可对外公开,已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推广性。鼓励提供视频、图片、流程图、产品说明等辅助材料。
(三)案例提供主体需对相关案例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案例的技术、产品及相关知识产权应归属提供主体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报送流程
(一)案例提供主体填写案例书,并参照模板要求编写材料(附件1、2)。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室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相关案例,综合评估相关案例质量后择优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省份推荐不超过5个案例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案例书和推荐汇总表(含纸质材料2份和电子版)请于2026年5月29日前提供至部养老服务司、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其中,电子版材料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XX省(区、市)-案例名称-提供单位”字样。
四、案例应用
(一)案例库遴选和建设:组织行业专家、开展案例综合评议,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案例。建立养老科技服务典型案例资源库,实现结构化存储与智能检索,适时有序开放。
(二)成果汇编和发布:系统梳理典型案例,编辑形成《养老科技服务实践与创新案例集》,通过民政部官方媒体发布,提升内容的权威性与参考价值,并适时通过多渠道宣传推广。
(三)研讨交流和能力建设:组织系列专题研讨会、交流活动或现场会等,邀请案例单位分享经验,推动跨地区、跨机构学习互鉴,提升养老服务行业整体科技应用能力。
(四)养老科技项目场景应用:优秀典型案例,择优推荐作为养老科技国家重点专项承担单位。
民政部办公厅
2026年4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家维:010-58123161(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王强、单新颖:010-58122699、010-58122693(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号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nrra_tech_cas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