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高度评价进一步深化由蒙古国参与的三方机制统筹协作及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前景,将积极推动该走廊框架下关键共建项目落实及协作。双方同意为蒙古国加入包括上海合作组织在内的地区一体化进程提供协助。
双方愿深化农林领域合作,进一步加强农业领域投资合作,加快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建立中俄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将其作为俄罗斯国际跨越式发展区政策落地见效的试点项目。
深化农业领域协作符合中俄经济利益,有助于提升两国粮食安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全面扩大从俄罗斯无疫区向中国提供的肉类产品的品类和数量,包括牛、猪副产品,携手推动俄罗斯符合要求的禽肉企业产品恢复输华,深化中俄宠物食品双向贸易。双方期待由中国向俄罗斯提供更加丰富的动植物产品,携手推动中国符合要求的禽肉企业产品输俄,并进一步扩大中国输俄水产品企业注册数量。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东北虎、东北豹、大熊猫、金丝猴、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合作,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经验交流。
双方商定继续实施符合中俄共同利益的国家航天计划大项目,积极推进包括国际月球科研站、月球与深空探测在内航天各重点领域合作,综合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
双方决定持续深化卫星导航领域互利交流,积极推动落实《2026至2030年中俄卫星导航领域合作路线图》,保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格洛纳斯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互补性,造福世界各国用户。
双方愿持续加强中俄无线电频率协调和使用、卫星频轨资源协调和使用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中俄在卫星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的经验交流与合作。
双方商定探索建立软件合作机制,共同赋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开源领域合作交流,推动优质开源成果在重点行业的产业化落实,实现两国开源领域的共同发展。
双方商定加强在环保、水资源领域的密切协作。持续深化跨界水水文报汛和防洪领域合作,保障两国边境地区防洪安全。继续深化跨界水体水质保护务实合作,就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络保持协作,推动建设跨界自然保护地网络,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废物管理领域合作,继续推动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东北亚次区域环保合作方案框架下的自然保护合作。
双方认同标准化合作对促进两国技术进步和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标准化合作,包括推进汽车、儿童用品、有机产品等领域标准互认,并且在合格评定领域建立长期的信息交流合作机制。
双方商定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为两国申请人及权利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与法治环境。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交流与实践分享。
双方强调加强中俄反垄断政策领域合作的重要性。双方在执法领域务实协作机制下,有效揭露和制止具有跨境特点的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双方愿推动落实两国关于公平竞争和反垄断领域的政府间协议,保障两国人民利益。
双方愿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协作,共同采取措施保障其应有水平,包括跨境采购服务、电子商务和旅游服务领域。
双方认为计量是保障国际贸易交往的重要基础。双方通过每年召开的中俄计量合作工作组会议,在能源、医疗健康等计量领域取得务实合作成果。双方愿继续开展经验交流和计量领域技术专业人才互访,并且商定在双方共同关心的领域继续开展国家计量单位基准联合比对。双方愿继续深化在计量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愿推动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作,开展寒冷地区“好房子”联合研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城市更新、建设行业数字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专业领域相关方向互学互鉴。
双方高度重视并欢迎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以及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在经贸、投资和人文领域合作的积极发展,支持两国地方间和边境地区加强交流,扩大合作。中方欢迎俄方就国际跨越式发展区进行政策宣介。
双方商定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框架下深化中国同欧亚经济联盟的务实合作,持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发展规划在交通、物流、运输、数字化、电子商务、政策协调和消除贸易壁垒、食品、农产品贸易等领域对接。双方认为该对话机制对于促进贸易合作至关重要,有利于深化亚太与欧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及互联互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大欧亚伙伴关系”共同发展。双方愿进一步升级拓展中方与欧亚经济联盟及其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制度性安排,提高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
三
双方坚持文化和文明多样性,支持彼此保护文化历史认同和传统道德价值观,坚定维护文化主权,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和模式强加于人,不搞意识形态对抗。
双方认为,应进一步加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为政府间人文交流普遍性平台的作用,推动开展相互尊重的专业对话,促进成员国间高效沟通,增进团结。
双方一致同意,人文合作是中俄双边关系中重要的民意根基与精神纽带,通过教育互通、文化互融、青年互动,深化双方民众认同,为政治互信、经贸协作筑牢社会基础。
双方充分肯定教育领域合作成果,商定进一步推动中俄教育机构建立伙伴关系,共同举办活动,促进两国教育工作者交流经验和良好实践。
双方将高质量举办“中俄教育年”,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深化人文交流。进一步推动中俄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两国教育领域经验交流及实践。继续扩大双向留学规模,加强两国高校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继续建设好中俄基础科学研究院,支持双方高校联合建设中俄创新研究院。支持中俄同类大学联盟、中俄中学联盟、中俄职业教育联盟建设。继续推动对方国家语言在本国的教学,促进中俄学生交流,开展中俄学生暑期学校、中俄中小学生基础学科领域交流等活动,增进青少年学生理解互信,在多边框架内加强教育领域沟通协作,共同加强在教育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双方认为,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对于两国增强发展动能、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双方将进一步巩固基础和应用科学以及前沿技术领域合作根基,推动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定期开展联合科研项目遴选,不断完善资助机制。积极提高大科学设施互相开放水平,开展协同攻关。继续加强科技交流和青年科学家交流与联合培养。深化在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框架内科技协作,共同提升挖掘科技创新对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
双方高度评价在2024-2025年“中俄文化年”框架内两国在文艺演出、博物馆、图书馆、广电、艺术教育等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持续扩大合作覆盖面。支持举办第十四届中国“俄罗斯文化节”和第十七届俄罗斯“中国文化节”、第四届中俄图书馆论坛、第十六届中俄文化大集,在莫斯科和俄罗斯其他城市举办“欢乐春节”,在北京和中国其他城市举办“送冬节”。充分发挥两国互设文化中心的平台作用,开展展览展演、语言教学、文旅推介、青年与地方交流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双方商定进一步深化中俄电影交流与合作。在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电影合作分委会框架下,支持每年互办电影节,充分利用中国上海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电影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俄罗斯莫斯科国际电影节、“致信人类”、“火之魂”国际电影节等平台,加强影片及人员交流。双方将致力于扩大电影联合制作规模,促进两国电影机构及人员建立并深化联系,继续落实由中国国家电影局和俄罗斯文化部共同批准的《203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影局和俄罗斯联邦文化部关于合作拍摄电影的行动计划》。
双方充分肯定两国卫生健康领域合作成果,对2026年举办的中俄灾害医学战术专项演练及灾难医学国际研讨会表示满意。双方将持续推进在灾害医学、生物安全、传染病防控及跨境传播、医学教育、中俄医科大学联盟、医疗科学与创新;肿瘤学和核医学、眼科、精神病学、妇幼健康、数字健康、传统医学、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等健康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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