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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消费责任 实施办法出台

来源:新华社 | 作者:中标达标企业网 | 发布时间: 2026-06-23 | 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王悦阳)记者6月22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牵头编制印发《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从省级行政区域和重点用能行业两个层面压实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消费责任。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实施办法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宏观要求拆解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刚性约束,是扩消纳、促消费的重要抓手。

  “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压实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义务,培育壮大绿色消费市场,有力促进消费水平提升;消纳责任权重压实地方责任,推动绿电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有效推动消纳空间拓展。”这位负责同志说。

  相较于此前单一对绿色电力消费的考核,实施办法首次将非电消费纳入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

  当前,我国新能源消纳压力不断增大,面对资源富集地区本地消纳能力有限、大规模远距离外送消纳制约因素增多的矛盾,拓展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途径,既是缓解电网消纳压力、破解电力消纳瓶颈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内在要求。

  “将非电消费纳入考核,有利于加快激发非电消费需求,推动早日实现规模化发展,为拓展终端脱碳场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提供有力支撑。”这位负责同志说。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的核心,是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明确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目标,以刚性约束保障绿色电力优先消纳。

  实施办法从实行分区分档、加强中长期引领、强化刚性要求三方面,对权重制度进行优化。此外,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实施办法删除了“超额消纳量”“激励性指标”等不再适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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