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围绕“加强、聚焦、优化”,依法依规开展财会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首要任务,聚焦财经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和突出矛盾,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强化对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加大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会计法,加快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统筹推进财会监督领域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优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将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指导,配合做好预算法、消费税法、政府采购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立法修法,以及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政府债务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工作,认真研究并及时报告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深化与人大代表日常沟通交流,强化服务代表工作数字化赋能,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让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各位代表:
干字当头、众志成城。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实干精神,奋发有为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